关于公开征求《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,现将《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予以公布,征求公众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(截止到10月14日)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投资处。
省财政厅联系人:沈少华,联系电话:0571-87058476,电子邮箱:393759323@qq.com,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,邮编:310006。
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:夏琦,联系电话:0571-87050813,电子邮箱:820254347@qq.com,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,邮编:310006。
浙江省财政厅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22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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